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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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核说明

一、相关说明

1.考核对象

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 本科)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考核对象为所有学习本门课程的学生。

2.启用时间

自 2021 年春季使用。

3.考核目标

考察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主要考核行政法的

概念、特点、地位和基本原则;行政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

关委托的组织;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程序;行

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等。

本课程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确定考生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1) 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识记能力考的是记忆能力,要求考生了解有关的名词、

概念、重要论断、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主要命题题型是选择题、判断题、名

词解释等。 (2)领会,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主要命题题型是简答题、论述题,

一部分选择题也是考领会能力。(3)应用,是在识记和领会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理

论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主要命题题型是案例分析题。

4.考核依据

本考核说明是依据: (1)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及文字教

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胡锦光主编,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 2021 年版);(2)文字教材

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本考核说明是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命题的基

本依据。

5.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本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占课程综合成绩的

30%,终结性考试占课程综合成绩的 70%。课程考核成绩统一采用百分制,即形成性考核、

终结性考试、课程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终结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未完成形成性考核者,

不得参加课程终结性考试。

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同时达到 60 分及以上,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

3

考核方式相关信息以国家开放大学当学期发布的考试安排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与要求

(一)形成性考核

1.考核目的

加强对学生平时自主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学生按照教学要求和计划完成学习任

务,达成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学习目标;与分部教师共同实现教学过程的指导和管理。

2.考核手段

制发纸质形成性考核册或网上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

3.考核形式

要求学生完成四次形成性考核作业。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4.计分方法

每次形成性考核作业及形成性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每次作业成绩均占形成性

考核总成绩的 25%。

形成性考核的章节结构及分布

序号 章 节 内 容 形 式

发布

时间

最迟提

交时间

权重(占

形成性考

核成绩的

权重)

第一次考核 第一、二、三章

行政法概述

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概述

单选、

多选、

判断正

误题

第 1

第 4 周 25%

第二次考核 第四、五、六章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单选、

多选、

判断正

误题

第 4

第 8 周 25%

4

第三次考核 第七、八、九章

行政处罚

其他重要的行政

行为

行政程序

单选、

多选、

判断正

误题

第 8

第 12

25%

第四次考核

第十、十一、十

二章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与行政

补偿

单选、

多选、

判断正

误题

第 12

第 16

25%

(二)终结性考试

1.考试目的

引导学生全面、系统地梳理、强化自己的学习成果,使所学知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在形

成性考核的基础上,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全面检测。

2.命题原则

第一、命题内容控制在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范围之内;

第二、命题内容应当体现“点”“面”结合的原则,即在注意覆盖面的同时,又应注意突出

重点。

第三、命题内容应当体现难度适宜的原则,较易、适中、较难三个层次的题目均应占有

一定的比例,其中“适中”层次的题目应占 50%以上。

3.考试手段

采用笔试和网上考试的形式。

4.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

5.考试时限

时间长度为 9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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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终结性考试试题类型及举例

(一)采用笔试的终结性考试试题类型及举例

题型包括 5 种:

1. 单项选择题(10 小题,20 分)

2. 多项选择题(5 小题,15 分)

3. 名词解释(4 小题,20 分);

4. 简答题(3 小题,30 分)

5. 案例分析题(15 分)

1.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例如: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被称为( )。

A.行政权 B.行政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 D.行政

2.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

内。)

例如,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 )。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

C.形式变更 D.内容变更

3.名词解释

行政法

4.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5.案例分析题

案情介绍:王某出生于 2000 年 5 月,自幼父母离异,王某跟其母一起生活。2009 年王某母

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也减少了对他的关心。因此,王某自小养成了沉默寡言、

内向的性格。2016 年 7 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并结识了刑满释放人

员马某。同年 9 月 17 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

6

揍他相威胁,强迫其行窃。正当王某偷窃了一乘客的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他人抓住,扭送到公

安机关。王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对王某作了行

政处罚。

问题:

1. 解释《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 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

3. 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

(二)采用网上考试的终结性考试试题类型及举例

题型包括 4 种:

1. 单项选择题(20 小题,40 分)

2. 多项选择题(5 小题,15 分)

3. 判断正误题(15 小题,30 分)

4. 案例分析题(15 分)

判断正误题举例:

例如:我国行政法有一部统一完整的法典。( )

四、课程考核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考核知识点:

1.行政的含义和特征

2.行政法的含义和特征

3.行政法律关系

4.行政法的渊源和分类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2)行政法;(3)行政关系;(4)行政法律关系;(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6)行政相对人;(7)行政法律关系客体;(8)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9)行政法律事实;

(10)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11)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12)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13)

行政法的渊源;(14)实体行政法;(15)程序行政法;(16)一般行政法;(17)特别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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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行政组织法;(19)行政行为法;(20)行政监督法;(21)行政救济法。

领会:(1)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

的构成要素;(4)行政法律事实的分类;(5)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及各

种情形;(7)行政法的几种法源形式;(8)行政法的特点;(9)行政法的分类;(10)行政

法基本原则;(11)行政合法性原则;(12)行政合理性原则;(13)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应用:(1)分析案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2)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案例。

第二章 行政主体

考核知识点:

1.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机关

3.被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4.公务员的概念、法律身份、权利和义务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主体;(2)外部行政主体;(3)内部行政主体;(4)中央行政主体;(5)地

方行政主体;(6)职权行政主体;(7)授权行政主体;(8)地域性行政主体;(9)公务性行

政主体;(10)行政主体资格;(11)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12)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13)

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14)行政主体地位的含义;(15)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16)行

政机关的含义;(17)被授权组织的含义;(18)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含义;(19)公务员

的概念;(20)公务员的法律身份。

领会:(1)行政主体的特征;(2)行政主体的类型;(3)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的条件;(4)行政机关的特征;(5)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6)被授权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

的组织的区别;(7)公务员的特征;(8)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9)公务员

的权利与义务。

应用:(1)运用行政主体原理分析案例;(2)分析案例中公务员的法律身份、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行政行为概述

考核知识点:

1.行政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8

2.行政行为的分类

3.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4.行政行为的成立、合法及生效

5.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废止与消灭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行为;(2)国家行为;(3)内部行为;(4)外部行为;(5)个人行为;(6)

职务行为;(7)行政立法行为;(8)行政执法行为;(9)行政司法行为;(10)抽象行政行

为;(11)具体行政行为;(12)单方行政行为;(13)双方(多方)行政行为;(14)羁束行

政行为;(15)裁量行政行为;(16)要式行政行为;(17)不要式行政行为;(18)依职权行

政行为;(19)依申请行政行为;(20)公定力;(21)确定力;(22)拘束力;(23)执行力;

(24)行政行为的成立;(25)行政行为的无效;(26)行政行为的撤销;(27)行政行为的

废止。

领会:(1)行政行为的特征;(2)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3)对行政行为进行分类的各种不

同标准以及根据不同标准对行政行为所分的不同种类;(4)行政行为的效力;(5)行政行为

的生效;(6)行政行为的成立;(7)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8)行政行为无效的原由和结果;

(9)行政行为撤销的原由和结果;(10)行政行为废止的原由和结果。

应用:运用行政行为的原理分析案例。

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

考核知识点:

1.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2.行政立法行为

3.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考核要求:

识记:(1)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2)行政立法行为;(3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4)行政法

规;(5)规章;(6)职权立法;(7)授权立法;(8)中央行政立法;(9)地方行政立法。

领会:(1)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2)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3)行政立法的主体;(4)行

政立法的基本原则;(5)行政立法程序;(6)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特征。

应用:结合案例判断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结合案例判断行政立法行为与制定其他

规范性文件行为。

9

第五章 行政许可

考核知识点:

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3. 行政许可设定

4.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5.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6.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7. 行政许可中的法律责任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许可;(2)行政许可证;(3)行为许可;(4)资格许可;(5)独立的许可;

(6)附文件的许可;(7)权利性许可;(8)附义务的许可;(9)排他性许可;(10)非排他

性许可;(11)一般许可;(12)特殊许可;(13)长期许可;(14)短期许可;(15)行政许

可法定原则;(16) 行政许可设定权分配;(17)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领会:(1)行政许可的特征;(2)行政许可的作用;(3)行政许可的种类;(4)行政许可的

基本原则;(5)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6) 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7)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

种类;(8)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9)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10)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

(11) 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12) 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3)行政许可

申请人及其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

应用:结合案例判断行政行为是否为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第六章 行政强制

考核知识点:

1.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强制执行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强制;(2)行政强制措施;(3)行政强制执行;(4)滞纳金;(5)代履行

领会:(1)行政强制的特征;(2)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3)行政强制的基

10

本原则;(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5)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6)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

序;(7)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8)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9)行政强制执行程序;(10)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责任。

应用:结合案例判断行政行为是否为行政强制,是否合法有效。

第七章 行政处罚

考核知识点:

1.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处罚的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5.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6.行政处罚的程序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3)行政处罚的设定;(4)行政处罚的主体;(5)行

政处罚的管辖;(6)行政处罚的适用;(7)一事不再罚原则;(8)行政处罚简易程序;(9)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领会:(1)行政处罚的特征;(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3)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4)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5)行政处罚的种类;(6)行政处罚设定的规定;(6)行政处

罚的实施机关;(7)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8)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9)行政处罚决定程

序;(10)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应用:结合案例判断行政行为是否为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

第八章 其他重要的行政行为

考核知识点:

1.行政征收

2.行政征用

3.行政确认

4.行政给付

5.行政奖励

6.行政裁决

7.行政调解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确认;(4)行政给付;(5)行政奖励;(6)

行政裁决;(7)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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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1)行政征收的特征;(2)行政征收的种类;(3)行政征收的原则;(4)行政征用的

种类;(5)行政征用的特征;(6)行政确认的特征;(7)行政确认的种类;(8)行政给付的

特征;(9)行政给付的种类;(10)行政奖励的特征;(11)行政奖励的原则、内容和形式;

(12)行政裁决的特征;(13)行政裁决的种类;(14)行政调解的特征;(15)行政调解的

种类。

应用:结合案例分析行政行为的类型。

第九章 行政程序

考核知识点:

1.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3.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程序;(2) 行政程序法;(3) 内部行政程序;(4) 外部行政程序;(5) 事前行

政程序;(6) 事后行政程序;(7) 普通程序;(8) 简易程序;(9) 信息公开制度;(10) 听证制

度;(11) 咨询制度;(12)诉愿制度;(13)回避制度;(14)辨明制度;(15)告示制度;(16)

职能分离制度;(17)档案制度;(18)防止偏见制度;(19)时效制度;(20)代理制度;(21)

不停止执行制度;(22)紧急处置制度。

领会:(1)行政程序的特征;(2)行政程序的种类;(3)行政程序的价值;(4)行政程序基

本原则;(5)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应用:结合案例判断行政程序的合法有效性。

第十章 行政复议

考核知识点:

1.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复议参加人

3.行政复议的范围

4.行政复议的管辖与机构

5.行政复议的程序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复议;(2)复议申请人;(3)复议被申请人;(4)行政复议的第三人;(5)

行政复议的范围;(6)行政复议管辖;(7)行政复议机构;(8)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9)

行政复议决定;

领会:(1)行政复议的特征;(2)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3)复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4)复议被申请人的几种情况;(5)行政复议的第三人的条件;(6)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行政行为;(7)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8)行政复议管辖范围;(9)行政复议机构的设

置和职责;(10)行政复议的期限和形式;(11)复议申请的受理;(12)行政复议的审理;

(13)行政复议的决定;(14)行政复议的执行。

应用:分析行政复议有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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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

考核知识点:

1.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行政诉讼的管辖

4.行政诉讼参加人

5.行政诉讼程序

6.行政诉讼的证据

7.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8.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9.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10.行政案件的执行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法;(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5)行政诉讼管辖;(6)级别管辖;(7)地域管辖;(8)法定管辖;(9)裁定管辖;(10)

共同管辖;(11) 管辖权的转移;(12)管辖权异议;(13)行政诉讼参加人;(14)行政诉讼当

事人;(15)行政诉讼原告;(16)行政诉讼被告;(17)行政诉讼第三人;(18)共同诉讼人;

(19)诉讼代理人;(20)起诉;(21)受理;(22)第一审程序;(23)第二审程序;(24)

上诉;(25)审判监督程序;(26)行政诉讼证据;(27)举证责任;(28)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29)撤诉;(30)延期审理;(31)诉讼中止;(32)诉讼终结;(33)行政判决;(34)行

政裁定;(35)行政决定;(36)行政诉讼的执行。

领会:(1)行政诉讼的特征;(2)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3)行政诉讼法的特征;(4)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5)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6)应予受理的案件;(7)不予受理的

案件;(8)管辖的种类;(9)行政诉讼原告资格;(10)行政诉讼被告资格;(13)行政诉讼

第三人的确认;(1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15)共同诉讼人的分类;(16)诉讼代理人

的种类;(17)起诉的条件;(18)受理;(19)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20)行政诉讼的简

易程序;(21)上诉的条件;(22)上诉案件的审理;(23)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24)行政

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25)行政诉讼举证责任;(26)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27)行

政诉讼的特殊制度;(28)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29)行政诉讼裁定的特点和适用范围;(30)

行政诉讼决定的特点和适用范围;(31)行政诉讼执行的特点和类型;(32)非诉行政案件的

执行。

应用:应用行政诉讼理论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分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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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考核知识点:

1.行政赔偿概念和特征

2.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3.行政赔偿范围

4.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6.行政赔偿程序

7.行政追偿

8.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

9. 我国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10. 国家赔偿费用

11.行政补偿的概念和特征

12.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13.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

14.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考核要求:

识记:(1)行政赔偿;(2)过错责任原则;(3)无过失责任原则;(4)违法责任原则;(5)

行政赔偿请求人;(6)行政赔偿义务机关;(7)行政赔偿程序;(8)行政赔偿先行处理原则;

(9)行政追偿;(10)国家赔偿方式;(11)国家赔偿费用;(12)追偿人;(13)被追偿人;

(14)行政补偿

领会:(1)行政赔偿的特征;(2)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3)行政赔偿的范围;(4)国

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5)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6)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7)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几种类型;(8)行政先行处理原则的内容;(8)请求行政赔

偿的要件;(9)行政赔偿的请求方式;(10)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11)追偿制度与

赔偿制度的关系(12)追偿的要件;(13)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14)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

算标准;(15)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16)行政补偿的特征;(17)行政补偿责任的

构成条件;(18)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19)行政补偿的标准;(20)行政补偿的程序。

应用:应用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理论分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