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组织和会计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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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道德是一定社会调节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害关系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和行为的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作为意识形态范畴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民族文化、传统习俗、价值标准等,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也是其他会计规范所不能取代的。会计职业道德贯穿会计工作所有领域和整个过程,其作用力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会计职业道德同其他职业道德一样,其基本要求是忠于职守,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会计岗位上,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履行自身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完成会计任务。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与会计法律等强制性规范不同,它是依靠会计人员乃至全体国民的信念、习俗、传统、教育和素质的力量来维持的,是依靠会计职业界自身以及社会舆论来实行监督的。在会计运行过程中,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其他会计规范相互补充、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会计规范体系,规范着会计工作。我国的会计历史悠久,会计道德源远流长,但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却远未达到同会计法律相适应的程度,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会计人员的工作及其质量。所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和对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对发挥会计的作用,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具有现实的意义。

最近几年,关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第二次修改后的《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会计人员主要有两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和注册会计师。企事业单位会计是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进行会计核算及其他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任务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会计处理,定期报告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注册会计师不同于企事业单位会计,他们不在某一单位从事具体的会计管理工作,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专门从事查账验证业务、会计咨询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种专业服务。下面分别就单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进行阐述。

二、单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单位会计人员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单位会计是会计人员的最主要职业,任何一个单位,只要注册成立,就需要会计,尤其是企业(包括公司)会计更为重要。企业的会计人员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另一部分是企业内部从事其他会计管理的人员。我们这里所讲的企业会计人员是指从事具体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

企业会计要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如设置会计主管人员、记账员、出纳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还要设置总会计师。会计人员的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具体他说,就是把单位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实地记录下来,定期进行汇总,按照一定的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外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的成果,资金使用的情况等等。会计人员的行为,无论对单位内部还是外部,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企业的会计人员,直接经办现金、银行存款的业务,如果有不良行为,贪污、挪用公款,会造成资产损失,影响单位甚至国家的利益。再如若公司的会计人员不如实编制财务会计报表,随意改变账簿的记录,将会欺骗会计报表的使用者,给投资人、债权人等带来损失。

为了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单位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另外要加强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外部监督。国家监督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除此之外,对会计人员还要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道德约束。

根据我国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

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和报账,经常会涉及到执法守规问题。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三)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注意树立会计职业形象,敢于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四)客观公正

这是对会计人员最主要的一条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

(五)搞好服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三、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注册会计师是专门从事会计报表鉴证等业务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通常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且出具审计意见,以保证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客观、真实、可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为了让投资人和潜在的投资人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他信息,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上市公司要定期公告信息,其年度和中期会计报表应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所提供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致性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影响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注册会计师职业承担了一种社会责任,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有由于注册会计师缺乏职业道德,使社会公众遭受损失的实例。由于注册会计师的这种特殊的地位,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应该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维护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信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6年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中必须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为社会各界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服务。

(一)独立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会计查账验证业务时,应当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他所服务的对象。独立原则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业务的承接、执行和报告的形成与提交,均应依法办事,独立自主,不依附于其他机构和组织,也不受其干扰和影响,如果与客户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二)客观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主观好恶或成见行事,不允许因成见或偏见影响其分析、处理问题的客观性。

(三)公正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

(四)廉洁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当清正廉明,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执业中所掌握的客户资料和情况为自己或所在单位谋取私利,不得向客户所贿行贿,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客户馈赠的礼品和其他好处,也不得向客户提出超越工作正常需要之外的个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