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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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总体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特点
法律文书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阶段一门统设必修的专业基础
课。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能用
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综合性。本课程既是一门应用写作课,课程讲述的写作
知识必须符合一般的写作规律,同时它又具有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而且这些法律的特定要求既
涉及程序法又涉及实体法,因而又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二是实用
性。从事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其中有的是启动法律活动的手段,有的是解决
法律问题的文字凭证,有的是法律活动的实录。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
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三是技能性。学习本课程,不仅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法律文书的
各种写作知识,而且要求学生不断提高其实际操作的技能,即在掌握文书写作知识的基础上做到
能用会写具体文书。因此,在该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学生写
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在课程考核中,应把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核学生的主要内容。
二、课程的学时学分
本课程的课内学时为 54 学时,3 学分。
三、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
法律文书是一门综合性特点十分突出的课程,必须特别注意其与其他紧密相关课程的衔接与
配合。从大的方面说,它既与写作知识课有密切的关系,又与各门法律课程有直接的联系。但是
它不是在本课程中系统地讲授写作规律知识,而是要以写作规律知识为指导,来讲授法律文书的
写作知识。另一方面,它也不是专门地讲授某门法律专业知识,而是在相关的问题上按照法律的
特定要求进行写作。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写作上,应特别重视程序法对法律文书的特定要求,因
为各种法律文书多半是各种法律程序法的相应产物。但是涉及相关的实体法时,也必须遵循实体
法对文书写作内容的规定。正是基于上述情况,所以法律文书课程的安排,一般应在学生学习和
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并具备了一定的写作能力的条件下,再来学习法律文书课程,如
此,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也才能达到考试的理想要求。
四、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任务及其学习的基本内容,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
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2、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正确处理好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方
法三者的关系,理解并掌握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特点、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写作要领。应当
将法律文书的总论部分和文体分论部分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总论成为文体分论的理论概括和
指导,文体分论又成为总论的演绎和具体说明,二者相辅相成、互相渗透。
3、在掌握法律文书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实际操作和演练,学会运用所学的具
体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实际制作出符合规范要求的常用法律文书。
五、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根据本课程的内容特点,学生对课程内容所应达到的学习层次,可分为记忆和了解、理解和
领会、掌握并能用会写三个层次。对于一般原理和概念、功能,要求达到“记忆和了解”;对于较
为次要或较为简单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要求达到“理解和领会”;对于重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
知识,要求达到“掌握并能用会写”。
六、教学环节
1、教学与辅导: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自学教材内容为主,教师通过面授、函授、电话、直
播课堂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教师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应以文字教材为主要内
容和基本依据,但在教材内容因法律修订或有关机关组织文书格式变化而出现不一致时,教师应
当将有关情况及相应内容向学生介绍清楚。
2、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本课程平时作业采取与形成性考核合二为一的方式进行。在课
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向学生布置一定数量的平时作业(即《形成性考核册》的内容),由学生按
照要求独立完成。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按 3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
3、课程终结性考试:本课程教学内容全部完成后进行终结性考试。终结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进行,卷面成绩按 7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终结性考试的命题应适当安排理论知识
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
4、课程教学实践要求:学习本课程应当进行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学生应当在辅导教师指导
下,以参与或旁观所在地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机关、组织的法律事务
活动的方式,以当事人或者相关机关组织人员的假定身份,模拟制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辅导教
师应当对学生参加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的情况及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评定成绩并将其计入学生的形
成性考核成绩中。
七、案例教学
在本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通过面授、函授及网络等途径进行一定的案例教学活动,即
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文书实例,通过对其文书格式、材料选择、事实叙述、理由阐述、写作
技巧等方面优缺点的分析,增强学生对文书写作活动的感性认识,加深其对相关文书写作知识与
写作要领的理解掌握,提高其实际制作文书的能力水平。
第二部分 教学媒体和教学建议
一、媒体的选择与使用
1、本课程的教学媒体应当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 IP 课件等。
2、文字教材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应当全面、系统地讲授法律文书基本写作原理
(总论部分)和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文体分论部分),总论部分应当主要讲授法律文书的总
的概念、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文体分论部分应当讲授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
内容及写作方法。
3、文字教材可分为主教材和参考资料。主教材应采取“合一式”,即将课程教学内容和对学
生自学的指导内容有机融合在一起。参考资料应选取有关文书格式及实例,以增强学生对文书制
作的感性认识。
4、音像教材和 IP 课件等主要起辅助作用。应当采取“重点辅导式”,即将全部教学内容划分
为数个单元,在概括、归纳每个单元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选取其中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
予以提示或者进一步解释的问题进行重点辅导。
二、教学建议
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应兼顾两个方面,即课程知识的系统讲授(学习)和
学生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演练。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内容为主,教师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面
授辅导。
学生应当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文书的总论知识和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
根据教学点(教学班)或教师的安排进行必要的写作练习。
教师应当根据本大纲的知识层次要求,以文字教材为基本内容对学生进行辅导,并应当始终
突出课程的实用性。教师不应只单纯地讲授写作理论或者简单地重复文字教材的内容,还应就多
数法律文书写作中的共同性问题予以概括,在总论部分予以简明扼要地阐释,在具体法律文书写
作知识部分予以回应,并应注意对学生的写作练习给以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指导。
2、在本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在讲授各种具体文书写作知识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学
生开展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期有效地提高其实际写作技能,进而适应实际工作对法律专门人才的
全面要求。
在进行教学实践活动时,辅导教师应当按照教学点的组织安排,指导学生确定适合其个人具
体情况的假定身份及其应模拟制作的法律文书类别,并在其实际写作文书时给予具体指导。
3、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的面授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分析文书实例或根据实际的教学
情况组织学生进行专题性讨论的方式进行,以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感性认识。在学生完成统一
布置的平时作业(即《形成性考核册》的内容)时,辅导教师应当提供写作方法上的指导和帮助,
但不应提供标准答案式的范文。
4、辅导教师在安排课程讲授内容及指导写作练习的时间时可按照下表所示各部分教学内容的
课内学时予以确定,也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予以必要调整:
序号 教学内容 课内学时
1 第一章 法律文书总论 6
2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7
3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 8
4 第四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6
5 第五章 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裁判文书 6
6 第六章 监狱法律文书 3
7 第七章 律师实务文书 7
8 第八章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4
9 第九章 笔录 3
10 第十章 法庭演说词 4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 总 论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和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沿革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二、中国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变化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一、主旨的鲜明性
二、材料的客观性
三、内容的法定性
四、形式的程式性
五、解释的单一性
六、使用的实效性
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作用
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三、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四、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五、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五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制作,突出主旨
二、遵循格式,事项规范
三、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四、写清事实,掌握要领
1、记清事实,材料真实
2、事实要素,齐全完备
3、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4、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5、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6、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7、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8、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9、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五、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六、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七、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
2、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
八、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1、由事而理,由理而断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3、把握焦点,明辨是非
4、论辩说理,章法多样
教学重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要求
1、从总体上了解法律文书的类别、沿革、课程的基本内容及范围。
2、理解和领会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及作用。
3、从宏观上理解并掌握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为学习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
写作知识和要领打下基础。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侦查文书概述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侦查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立案、破案文书
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1、概念、功能
2、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注:下列各章节中的各种文书均讲授上列两项内容。为避免重复并节省篇幅,后文只列文
书名称,不再一一赘述具体讲授内容。〗
二、呈请立案报告书
三、立案决定书
四、呈请破案报告书
第三节 强制措施文书
一、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二、呈请拘留报告书
三、提请批准逮捕书
第四节 通缉令
一、通缉令的概念、功能
二、通缉令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五节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一、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二、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第六节 侦查终结文书
一、起诉意见书
二、撤销案件决定书
三、撤销案件通知书
第七节 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一、补充侦查报告书
二、要求复议意见书
三、提请复核意见书
教学重点
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通缉令,起诉意见书,补充侦查报告
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公安机关侦查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
2、理解和领会侦查文书的概念和功能,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呈请破案报告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提请批准延长
羁押期限意见书、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案件通知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等文书
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通缉令、起诉意见书、补充侦
查报告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检察文书概述
一、检察文书的概念
二、检察文书改进概况
第二节 刑事立案、侦查法律文书
一、立案决定书
二、批准聘请律师决定书
三、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四、批准逮捕决定书
五、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六、逮捕决定书
七、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八、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第三节 公诉法律文书
一、起诉书
二、不起诉决定书
三、公诉意见书
四、刑事抗诉书
第四节 其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一、纠正违法通知书
二、通知立案书
三、复核决定书
四、刑事赔偿决定书
五、民事(行政)抗诉书
教学重点
立案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公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民事(行
政)抗诉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检察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改进概况。
2、理解和领会检察文书的概念和功能,批准聘请律师决定书、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
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
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复核决定书、刑事赔偿决定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
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立案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公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
民事(行政)抗诉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四章 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刑事裁判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院文书概述
一、法院文书的概念
二、法院三类法律文书的格式依据
三、法院法律文书最主要的形式是裁判文书
第二节 刑事裁判文书概述
一、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
第三节 刑事判决书
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三、再审刑事判决书
第四节 刑事裁定书
一、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二、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教学重点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教学要求
1、从总体上了解法院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及格式依据。
2、全面了解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
3、理解和领会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功能,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再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
事裁定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4、掌握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
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五章 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法律文书——民事、行政裁判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事、行政裁判文书概述
一、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裁判文书
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调解书
三、民事裁定书
四、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五、再审民事判决书
第三节 民事决定书
一、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二、拘留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三、罚款决定书
四、民事制裁决定书
五、复议决定书
第四节 行政裁判文书
一、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二、行政裁定书
教学重点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民事、行政裁判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
2、理解和领会民事、行政裁判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再审民事判决书、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拘留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复议决定书、行政裁定书等
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行政判决
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六章 监狱法律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监狱法律文书概述
一、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监狱常用的法律文书
一、罪犯入监登记表
二、提请减刑建议书
三、提请假释建议书
四、监狱起诉意见书
五、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六、罪犯奖励审批表
七、罪犯评审鉴定表
八、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九、罪犯出监鉴定表
教学重点
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监狱起诉意见书,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监狱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
2、理解和领会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和功能,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评审鉴
定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罪犯出监鉴定表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监狱起诉意见书、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
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七章 律师实务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律师实务文书概述
一、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功能
二、律师实务文书的分类
第二节 诉状类文书
一、民事、行政起诉状
二、刑事自诉状
三、上诉状
四、答辩状
五、反诉状
六、民事再审申请书
七、刑事申诉书
第三节 其他常用法律文书
一、支付令申请书
二、公示催告申请书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
四、宣告失踪申请书
五、宣告死亡申请书
六、民事授权委托书
七、法律意见书
八、律师见证书
九、收养协议书
十、遗嘱
教学重点
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强制执行申请书,民事授权委托书。
教学要求
1、了解律师实务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支付令申请书、公示催告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
书、宣告死亡申请书、律师见证书、收养协议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2、理解和领会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反诉状、民事再审申请书、刑事申诉书、法律意
见书、遗嘱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强制执行申请书、民事授权委
托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八章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仲裁文书
一、仲裁文书概述
二、仲裁协议书
三、仲裁申请书
四、仲裁答辩书
五、仲裁调解书
六、仲裁裁决书
七、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第二节 公证文书
一、公证文书概述
二、公证申请书
三、几种常用公证文书(合同公证书,继承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奖活动公证书,
赛事公证书)的具体写作要求
教学重点
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书,公证申请书,合同公证书,继承公证书,亲属关系
公证书。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
2、理解和领会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公证文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仲裁
答辩书、仲裁调解书、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有奖活动公证书、赛事公证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书、公证申请书、合同公证书、继承公证书、亲
属关系公证书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九章 笔 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笔录概述
一、笔录的概念、功能
二、笔录的分类
第二节 常用的笔录
一、现场勘查笔录
二、侦查实验笔录
三、讯问笔录
四、调查笔录
五、法庭审理笔录
六、评议笔录
七、执行死刑笔录
八、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教学重点
现场勘查笔录,讯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笔录的基本内容及其分类。
2、理解和领会笔录的概念和功能,侦查实验笔录、调查笔录、评议笔录、执行死刑笔录、死
刑临场监督笔录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3、掌握现场勘查笔录、讯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等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作方
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
第十章 法庭演说词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庭演说词的概念和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
一、法庭演说词的概念、功能
二、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辩护词
一、辩护词的概念、功能
二、辩护词的结构、基本内容
三、辩护词论证的主要问题和常用的论证方法
第三节 代理词
一、代理词的概念、功能
二、代理词的结构、基本内容
教学重点
辩护词,代理词。
教学要求
1、全面了解法庭演说词的功能和主要类型。
2、理解和领会法庭演说词的概念及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
3、掌握辩护词、代理词的概念、功能、结构、基本内容和写作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