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电大国际法及案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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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国际法是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是为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
法律人材,满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而设置的。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也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法律
体系。它涉及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科学等交往与合作的各个领域。
讲授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规范,是必须遵守
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国家只有严格遵守它,才能与别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促进与别国的
交流与合作,以利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和法律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保
护本国和本国人民在国外的合法权益。学生通过学习,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运用它们维护我国的权益,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本课程 90 学时,5 学分。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正确理解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和结构,对国际法
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二)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主要的原则和规则,了解国际司法机关的
经典判例和关涉我国的案例,以及国际法发展的最新动态。
(三)牢固树立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观念,并以此为指导去研究国际法的理论和实际问
题。
(四)密切联系实际,通过分析研究案例和国际事件,加深对国际法专业知识的理解和
掌握,并能把国际法的原理和规则的学习融入到对国际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中,以提高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掌握课程的核心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为维护国家的权益,促进我
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的建议
国际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很强,涉及范围广,学习难度较大的学科。因此,在教
学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要全面、系统、准确地讲述它的基本理论、概念和各个领域具体的原则和规则,
并且在讲述中联系有关案例和我国的实践,使之既符合学科的原貌,又易于理解和接受。
(二)加强案例分析的教学,在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中都要突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同
时安排必要的作业和讨论,使学生有接触实际和分析研究问题的机会。
(三)日常的面授辅导应着眼于对课程各章节重点、难点的归纳;分析和作业的讲解。
布置两次作业,内容应是课程中的重点或案例分析。另外,可组织一次关涉国际法的实际问
题的讨论。
四、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教学内容要求分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面。
“了解”是要对课程的有关内容认识和“懂得”。一般以填空、选择和判断题型进行考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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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是要对课程的有关内容有深刻的领会和认识。一般以名词解释、填空、选择、
判断、简答题型进行考核。
“掌握”是要对课程的有关内容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准确地记住并能运用。
一般以论述、简答或案例分析题型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 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
一、课程的基本结构
本课程主教材共设十二章,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国家
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四章 国际人权法
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六章 海洋法
第七章 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
第八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九章 条约法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第十一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十二章 战争法
本课程的辅助案例教程共十二组案例:
第一组 国际组织主体资格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案例
第二组 关涉国家管辖和政府承认的案例
第三组 关涉国际法上个人的案例
第四组 国际人权法案例
第五组 国法上的领土的案例
第六组 海洋法案例
第七组 航空法案例
第八组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案例
第九组 条约法案例
第十组 关涉联合国的案例
第十一组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案例
第十二组 战争法案例
二、多种媒体教材
(一)文字教材
包括主教材和辅助教材。
主教材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主教材应体例完整合理、
概念准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适合成人自学为主的需要和体现电大教学的特点。
辅助教材,即指案例教材、学习指导书和参考资料。它们是学习主教材的辅助资料和补
充说明,主要是《国际法案例精选与评析》。
(二)录像教材
录像教材共计 22 讲(主教材 18 讲案例讲评 4 讲),是文字教材的导读、拓展、深入和
补充。拟采用系统讲授和专题讲解的方式,对每章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述并附案例讲评。
(三)案例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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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文字、录像和多媒体课件等媒体制作模拟法庭、课堂案例评析、案例实录等案例教
学资源,利用案例教学进一步阐明相关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给学生提供利用理论解决实践问
题的机会。
(四)其他教材
以网络课程、CAI 课件、IP 课件、网上题库以及期刊形式进行课程辅导,提供学习提要、
重点讲解、作业讲评和自我测试等。
三、教学环节
(一)录像课程
录像课程(包括直播课堂和录像教材)是广播电视大学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录像课程
以精讲本门课程中的重要知识为主,并分析案例,归纳重点,提示学习方法。学员对录像课
程必须认真收看。
(二)自学
自学是中央电大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学生自学应以文字教材为主。在自学过程中,要
自觉培养自学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为将来从事法律或其
他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主要承担两项任务,面授课程和答疑解难。本门课程面授辅导不应少于 24 学
时。面授辅导由地方电大辅导教师担任。地方电大安排国际法教师讲解课程各章节的重点、
难点问题,进行案例讲评,解答学生自学中的问题,讲评作业和组织讨论。
(四)网上教学
网上教学是学员巩固学习成果,检验学习效果的一种方法。本门课程的网上教学在电大
教学平台上进行,主要包括网络课程、网上练习,网上辅导等内容。
(五)实践
各地方电大可以组织观看典型国际法案例实录,或者组织模拟法庭,由辅导教师选择几
个案件,让学员自己审理,大家予以评判。通过实践,可以加深学员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和运
用。
(六)考核
考核是对学习效果的检查和验收。考核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法律制度、法律适用为
主,检查学员对本课程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的水平和能力。本课程的考核分
为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两部分。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统一发布,统一组织,统一
评分标准。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
上述教学环节应紧密衔接、环环相扣,这样才能保证电视大学的教学质量。
第三部分 课程各章教学内容、重点和要求
◆ 主教材的教学内容、重点和要求
第一章导论
教学内容
一、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际法的定义和特征
(二)国际法效力根据
二、国际法的发展史
三、国际法的主体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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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四、国际法的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
(二)国际法的各类渊源和辅助资料
五、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历史
(三)各项国际法基本原则
六、国际法的编纂
(一)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形式和目的
(二)国际法编纂的历史
七、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二)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教学重点
国际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一、了解国际法的发展史,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类型,以及国际法的编纂。
二、理解国际法的定义、特征和效力根据,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三、掌握国际法的渊源和辅助资料;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
第二章 国 家
教学内容
一、国家的概述
(一)国家的要素
(二)国家的类型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国家管辖豁免
二、国家的承认
(一)国家承认的概念和性质
(二)新国家产生的情势及其承认的条件
(三)国家承认的方式和法律效果
(四)政府和其他事态的承认
三、国家的继承
(一)国家继承的概念
(二)国家继承的规则
四、国家责任
(一)国家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二)国家责任的构成
(三)国家责任的形式
(四)国家责任的履行
教学重点
国家的要素、类型、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承认的概念、条件和效果;国家继承的概念
和法律效果;国家责任的构成、形式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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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要求
一、了解关于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等的承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和继承的实践
二、理解国家管辖豁免、国家责任规则的编纂。
三、掌握国家的要素、类型、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和政府承认的概念、性质、条件、
形式和法律效果,国家继承的概念、和法律效果,国家责任的概念、性质、构成条件、内容、
形式和履行,国家行为不法性之排除。
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教学内容
一、国籍
(一)国籍的概念和作用
(二)国籍的立法
(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三)国籍的冲突及其解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籍的规定
二、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的概念
(二)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
(三)外国人的待遇
(四)外交保护
三、引渡和庇护
(一)引渡
(二)庇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与庇护的实践
四、难民的国际保护
(一)难民的概念
(二)难民的法律保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难民的立场与实践
教学重点
国籍的概念、取得和丧失;外国人待遇和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制度。
教学要求
一、了解国籍的作用及中国关于国籍和外国人地位的规定。
二、理解国籍的冲突及其解决,外国人的概念、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难
民的概念和法律保护。
三、掌握国籍的概念、作用、取得和丧失,外国人的待遇和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
第四章 国际人权法
教学内容
一、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史
二、国际人权法确认的基本人权
(一)民族自决权利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三、国家在人权方面的基本义务
(一)消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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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义务
四、人权的国际监督、保护和促进机制
(一)根据《联合国宪章》建立的机制;
(二)根据国际人权公约建立的机制。
教学重点
国际人权法保护的基本人权。
教学要求
一、了解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史。
二、理解国家在人权方面的基本义务和人权的国际监督、保护及促进的机制。
三、掌握国际人权法确认的基本人权。
第五章 国际法上的领土
教学内容
一、领土的概念和地位
(一)领土概念
(二)领土的地位
二、传统国际法领土取得和变更方式
(一)先占
(二)割让
(三)征服
(四)时效
(五)添附
三、领土主权的限制
(一)租借
(二)国际地役
(三)共管
四、国家边界
(一)边界的概念
(二)边界的确定
(三)边境制度
(四)中国边界
五、南极和北极地区
(一)南极地区的概况
(二)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三)北极地区
教学重点
领土的概念、地位和取得与变更方式;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教学要求
一、了解边境制度、中国边界、北极的情况。
二、理解租借、国际地役和共管、边界的概念和边界的确定。
三、掌握领土的概念、地位、取得与变更方式;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海洋法
教学内容
一、海洋法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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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水
(一)内水的范围和地位
(二)港口、内海湾和内海峡
三、领海及毗连区
(一)领海的概念和地位
(二)领海的法律制度
(三)毗连区的概念和地位
(四)中国领海及毗连区制度
四、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一)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概念
(二)过境通行制度
五、群岛水域
(一)群岛水域的概念和地位
(二)群岛水域的航行制度
六、专属经济区
(一)专属经济制度的发展史
(二)专属经济区的地位
(三)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四)中国专属经济区
七、大陆架
(一)大陆架的概念
(二)大陆架的地位
(三)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界
(四)中国大陆架
八、公海
(一)公海的概念和地位
(二)公海自由制度
(三)公海上的管辖权
九、国际海底区域
(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和地位
(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
十、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
(一)海洋环境保护
(二)海洋科学研究
教学重点
领海的概念和法律制度;毗连区的概念和地位;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地位;大陆架的概
念和地位;公海自由制度和公海上的管辖权。
教学要求
一、了解海洋法的发展史,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发展史,海洋环境保护与科学研究。
二、理解内水地位、群岛水域的概念、地位和航行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
行制度、相邻和相向国家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原则、国际海底区域的地位和制度、
中国的海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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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掌握领海的概念和法律制度、毗连区的概念和地位、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地位、大
陆架的概念和地位、公海自由制度和公海上的管辖权。
第七章 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
教学内容
一、航空法的发展史
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三、国际民用航空制度
(一)航空器的国籍
(二)国际航空运输制度
(三)国际航空运输义务
四、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
(一)非法行为的界定
(二)非法行为的管辖权
(三)实施非法行为人的引渡和起诉
五、外层空间法的发展史
六、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七、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制度
八、卫星遥感、直播及外空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
教学重点
国际民用航空的各项制度,对危害国际民用航空犯罪的惩治及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制
度。
教学要求
一、了解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的发展史、卫星遥感、直播及外空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
二、理解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三、掌握国际民用航空的各项制度和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惩治。
四、外空活动的原则和制度。
第八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教学内容
一、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概述
(一)外交关系和外交关系法
(二)领事关系和领事关系法
(三)外交和领事机关
二、使馆
(一)使馆制度的发展史
(二)使馆的建立及其职务
(三)使馆人员
(四)外交团
三、外交特权与豁免
(一)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
(二)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开始与终止
(四)使馆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五)使馆人员及其家属在第三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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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规定
四、特别使团制度
(一)特别使团的组成、派遣和职务
(二)特别使团的特权、豁免和义务
五、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特权与豁免
(一)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二)常驻使团和临时使团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六、领事制度
(一)领事制度的发展史
(二)领馆的建立及其人员
(三)领馆的职务
七、领事特权与豁免
(一)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二)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开始与终止
(三)领馆及享有领事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四)中国关于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规定
教学重点
使馆和领事馆的职务及其人员组成;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使馆及其人员的义
务。
教学要求
一、了解外交关系和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和领事关系法、使馆和领事制度的发展史、
特别使团制度、中国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及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规定。
二、理解国内外交机关的职权、外交团的性质、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使馆和领事馆
的人员组成。
三、掌握使馆的职务,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使馆及其人员的义务;领事
馆的职务,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及领馆和领馆人员的义务。
第九章 条约法
教学内容
一、条约和条约法概述
(一)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二)条约的名称和种类
(三)条约法及其编纂
三、条约的缔结
(一)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二)条约缔结程序
(三)条约的保留
(四)条约的生效和暂时适用
(五)条约的登记与公布
(六)中国缔结条约的程序
四、条约的效力
(一)条约的遵守
(二)条约的适用
(三)条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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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约的修订
五、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实施
(一)条约无效的理由、程序和后果
(二)条约终止的和暂停实施的原因
(三)条约终止、暂停实施的程序和后果
教学重点
条约的概念、缔结程序和保留规则、条约适用和解释;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的
原因及后果。
教学要求
一、了解条约法的编纂,条约的名称、生效、暂时适用及其修订。
二、理解条约的登记和公布。
三、掌握条约的概念、缔结程序、保留和解释规则;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和条约适用的时
间、空间范围及条约冲突的解决;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及后果。
第十章 国际组织
教学内容
一、国际组织的概念、类型及其发展史
二、国际组织的制度
(一)国际组织的成员
(二)国际组织的主要机构
(三)国际组织的表决与决议
三、联合国体系
(一)联合国的建立及其成员
(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三)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四)联合国的改革
(五)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四、区域性国际组织
教学重点
国际组织的制度、联合国。
教学要求
一、了解国际组织的发展史、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联合国的改革、联合国专门机构
的作用及其与联合国的关系、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宗旨及作用。
二、理解国际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国际组织的机构和表决程序。
三、掌握国际组织各类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国际组织决议的效力;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及其主要机关的职能和表决程序。
第十一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教学内容
一、国际争端概念和种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发展史;
二、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一)谈判与协商
(二)斡旋与调停
(三)国际调查与和解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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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仲裁
(二)国际司法
教学重点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和法律解决方法
教学要求
一、了解国际争端的概念与种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发展史。
二、理解国际组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三、掌握国际争端政治解决方法及其特点;国际仲裁和司法解决国际争端的机制。
第十二章 战争法
教学内容
一、战争和战争法的概念
二、战争法的发展史
三、战争开始及其法律后果
(一)战争开始的概念
(二)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
四、战争法规
(一)战区、战场和交战者
(二)作战的基本原则
(三)禁止使用的作战的手段和方法
(三)海战和空战的特殊规则
(四)军事占领规则
(五)战俘、伤病者和平民的地位
五、战时中立
(一)战时中立的概念
(二)中立国与交战国的权利和义务
(三)战时封锁和禁制品
六、战争的结束及其法律后果
(一)战争结束的概念
(二)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
七、战争犯罪的惩治
(一)战争犯罪的概念
(二)审判及惩治战争罪犯的原则
(三)战争罪犯的引渡和起诉
(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审判
教学重点
战争法规;战争犯罪的惩治。
教学要求
一、了解战争和战争法的概念、战争法的发展史、战时封锁和禁制品、战时中立规则。
二、理解战争开始和结束的法律后果、海战和空战的特殊规则。
三、掌握战争法规(包括交战者、战区和战场,作战的基本原则和禁止使用的手段和方
法,军事占领规则,战俘、伤病者和平民的地位);战争犯罪的概念、惩治原则、引渡和起
诉。
◆案例教材的教学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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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国际组织主体资格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案例
1.执行联合国职务时遭到伤害的赔偿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国际组织主体资格问题。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涉及的联合国主体资格之条件、联合国的求偿与其代表的国籍国的外交保护
的关系问题。
(2)理解联合国为何具有国际法律人格。
(3)掌握国际组织的地位。

  1. 在尼加拉瓜境内针对尼加拉瓜的军事与准军事行动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涉及的不侵犯和不干涉内政原则。
(2)理解美国在尼加拉瓜的行动违反国际法的理由。
(3)通过本案掌握不侵犯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实施。
第二组 国家管辖、政府承认的案例

  1. “荷花号”案
    教学内容

(1) 案情;
(2) 本案涉及的国家域外刑事管辖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涉及的国家域外管辖权问题。
(2)理解本案中土耳其对荷花号船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
(3)掌握国家的域外刑事管辖权的内容。

  1. “交易号”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国家管辖豁免。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涉及的国家管辖豁免原则。
(2)理解美国对“交易号”案的判决宣示了其对外国公船予以管辖豁免的原则。
(3)通过本案掌握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根据。
3.湖广铁路债券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处理债务继承的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涉及的国家管辖豁免和政府债务继承问题。
(2)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何不予继承湖广铁路债券之债。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国历届政府所举的恶债没有继承义务,中国在外国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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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豁免权。

  1. 民用航空运输公司诉中央航空公司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政府承认效果。
教学要求
(1)何为政府承认。
(2)理解英国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应承认该政府有权继承国民党政府在英国控制
下的财产。
(3)掌握既存国家承认新政府的法律效果。
第三组 国际法上的个人的案例

  1. “诺特鲍姆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实际国籍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诺特鲍姆取得列支敦士登国籍的过程及其与该国的实际联系情况。
(2)理解国籍在外交保护中的作用。
(3)掌握何为实际国籍及确定实际国籍的因素。

  1. 安巴蒂洛斯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外交保护的条件之一 ——用尽当地救济。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安巴蒂洛斯是否用尽了英国的救济办法。
(2)理解为什么国家行使外交保护前必须要求受害人用尽加害国提供的救济办法。
(3)掌握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如何在本案中得到适用。

  1. 哥伦比亚——秘鲁庇护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外交庇护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何为外交庇护。
(2)理解国际法上不存在普遍的外交庇护规则。
(3)掌握外交庇护只是特定国家约定实施的规则。
第四组 国际人权法案例
1.伯纳德·黑米纳雅克酋长和卢比康湖部族诉加拿大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民族自决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
教学要求
(1)了解民族自决权与少数者权利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
(2)理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认的民族自决权、少数者权利和个人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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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方式之区别。
(3)掌握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和权利内容。

  1. 朴泰勋诉大韩民国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国内救济与个人来文机制的关系;表达自由权的意义与内容。
教学要求
(1)了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受理个人来文的条
件和程序。
(2)理解国内救济与个人来文机制在保护个人权利方面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
(3)掌握国内救济和个人来文机制在保护个人权利方面的运用规则和方法。
第五组 国际法上的领土的案例

  1. 帕尔玛斯岛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领土取得的先占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其涉及的领土先占规则。
(2)理解法官仲裁此案的根据。
(3)掌握先占的条件——发现无主地和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及何为无主地。

  1. 隆端寺庙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领土划界的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其涉及的领土划界规则。
(2)理解泰国政府自身疏忽而接受划界的错误地图的法律效果。
(3)掌握领土划界中条约与地图的关系。
第六组 海洋法案例

  1. 英挪渔业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沿海国家是否可以采用直线基线方法确定领海基线问题。
教学要求
(1)了解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
(2)理解法院不支持英国主张的理由。
(3)掌握国家采用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应遵守的规则。

  1. 北海大陆架划界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相邻和相向国家大陆架划界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海洋法公约》关于大陆架划界的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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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解“等距离方法”在海洋划界中的地位。
(3)掌握何为自然延伸原则及其在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

  1. 银河号事件
    教学内容

(1)事件的情况;
(2)事件涉及的公海航行自由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美国干扰中国“银河号”航行和要求检查该船的理由。
(2)理解中国为何同意联合检查“银河号”船。
(3)掌握美国于公海干扰“银河号”航行的非法性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组 航空法案例

  1. 前苏联击落韩国客机事件
    教学内容

(1)事件的情况;
(2)事件涉及领空主权行使的特殊限制问题。
教学要求
(1)了解前苏联击落韩国客机所主张的理由是否符合国际法原则。
(2)理解国家为行使领空主权而对非法入境的外国飞机采取措施应受相称原则和国际民航
组织规定的特别规则限制。
(3)掌握 1984 年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通过的四点修正内容。

  1. 张振海劫机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对非法劫持航空器行为的定罪、管辖、犯罪嫌疑人的引渡或起诉的规则,
以及对被劫持飞机的乘客、机组人员的保护措施。
教学要求
(1)了解日本政府按 1970 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有关规定,妥当处理被
劫持的飞机及其机组人员和乘客。
(2)理解日本政府引渡张振海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3)掌握按 1970 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规定,张振海的劫机行为属于犯罪,
对这种犯罪行为中国和日本均有管辖权。中国司法机关审判张振海应遵守引渡中的“专一原
则”。
第八组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案例

  1. 《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第六条第 22 节的适用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国际组织人员的特权与豁免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的规定。
(2)理解国际组织人员为何享有特权与豁免。
(3)掌握国际组织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1. 不明身份者非法闯入日本驻中国沈阳总领事馆事件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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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
(2)本案涉及的领事特权与豁免及其义务。
教学要求
(1)了解 1963 年《维也纳领事特权与豁免公约》关于领事馆地位的主要规定。
(2)理解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范围及中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
(3)掌握中国警察进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带出非法闯入者的合法根据。
第九组 条约法案例

  1. 英伊石油公司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条约主体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 1969 年和 1986 年两个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主体的规定。
(2)理解何为条约的主体及其是否包括自然人或法人。
(3)掌握为什么伊朗政府与英国私有公司签订的协议不属条约。

  1. 对《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保留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条约保留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条约保留的含义。
(2)理解条约保留的接受和反对规则。
(3)掌握条约保留应符合其宗旨规则于《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保留中的适用。

  1. 荷兰和比利时边境土地主权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条约无效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条约无效的一般规则。
(2)理解条约错误的含义。
(3)掌握本案中国际法院驳回荷兰主张条约错误的理由。
第十组 关涉联合国的案例

  1. 洛克比空难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联合国宪章优先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本案中美国和英国的要求及利比亚的主张。
(2)理解联合国安理会干预此案处理的原因。
(3)掌握本案中《联合国宪章》优先原则的适用及其问题。

  1. 联合国接纳会员国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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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案涉及的联合国接纳会员国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教学要求
(1)了解《联合国宪章》关于接纳会员国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2)理解联合国安理会和大会在接纳会员中的作用。
(3)掌握本案中国际法院对联合国大会要求发表的两项咨询内容都给予了否定回答之理由。
第十一组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案例

  1. 1906 年西班牙国王仲裁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仲裁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仲裁解决国际争端需要当事国各方自愿,并签订协议。
(2)理解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仲裁人和仲裁的范围等。
(3)掌握本案中国际法院判决 1906 年西班牙国王仲裁有效的理由。

  1. 挪威公债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国际法院规约》的任泽强制管辖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国际法院规约》任择强制管辖条款的规定。
(2)理解当事国对《国际法院规约》任择强制管辖条款保留的意义。
(3)掌握本案中国际法院裁定其对法国提交的争端无管辖权的根据。
第十二组 战争法案例

  1. 核武器使用是否合法的咨询意见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教学要求
(1)了解战争法禁止使用的武器。
(2)理解战争法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尤其是保护平民和民用物体不受攻击。
(3)掌握在任何时候威胁或使用核武器,一般是违反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特别
是人道法原则和规则的。

  1. “阿拉巴玛号”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中立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战时中立的“华盛顿三规则”。
(2)理解判定英国违反中立规则的理由。
(3)掌握违反中立义务的责任。

  1.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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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案涉及的惩治战争犯罪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关于惩治战争犯罪的规定。
(2)理解为什么要惩治战争犯罪。
(3)掌握战争犯罪的概念及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

  1. 阿卡耶苏案
    教学内容

(1)案情;
(2)本案涉及的惩治灭绝种族罪的界定和适用。
教学要求
(1)了解《卢旺达法庭规约》的规定。
(2)理解灭绝种族罪的概念和为何要惩治此种犯罪。
(3)掌握卢旺达法庭判定阿卡耶苏犯有灭绝种族罪行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