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考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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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
一、有关说明
1.考核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生。
2.启用时间
从 2014 年秋季开始使用。
3.考核目标与要求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力求使学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法律问题,通过学习,增强学生对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立法理念的理解,提高学生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水平以及运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和独立的法学学科产生和发展的情况,以及我国劳动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状况以及特点;系统掌握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基本原则的内容,以及我国各项劳动法律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各项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
问题。
4.考核依据
本课程的考试说明依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贾俊玲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14 年 7 月出版)制定。本课程考核说明是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
5.考核手段、方式及计分方法
本课程考核分为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两种手段;采用纸质的和基于网络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纸质的形成性考核占综合成绩30%,终结性考试占综合成绩的 70%;基于网络形成性考核占综合成绩 30%,终结性考试占综合成绩70%。
二、考核方式与要求
(一)形成性考核
1.考核目的
加强对学生平时自主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重在对学生自主学习过程进行指导和检测,引导学生按照教学要求和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达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地方分校教师共同实现教学过程的引导、指导和管理。
2.考核手段
形成性考核采用纸质形成性考核册和基于网络考核两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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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形式
形成性考核采取阶段性学习测验,纸质的形成性考核由三次计分作业和一次课堂案例讨论构成;基于网络考核的由四次计分作业构成。
4.形成性考核各形式所占比重及计分方法
(1)本课程考核分为两种: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总成绩 100 分=形成性考核 100 分×30%+终结性考核 100 分×70%。总成绩达到 60 分为及格,可获得本课程学分。
(2)形成性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每次形考作业也按照百分制计分。形考作业共 4 次。课堂案例讨论的成绩按优秀(100 分-85 分)、良好(84 分-70分)、 及格(69 分-60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四等评定;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以及对课堂案例讨论发言情况予以评定。计分作业的成绩根据卷面实际分数按比例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计为 0 分。
(3)课堂案例讨论考核成绩的评定标准:根据每个学生的讨论情况,分别给予成绩,具体如下表。

评分内容 100 分-85 分 84 分-70 分 69 分-60 分 60 分以下

发言提纲
发言提纲内
容充实;准确运
用法律法规、较
好地使用“法言
法语”阐述问
题。
发言提纲
准备比较充
分;能使用
“法言法语”
阐述问题。
发言提纲
较为粗糙;不
能使用“法言
法语”阐述问
题。
不做发言
提纲。

发言内容
有创新性,
能提出自己的见
解,并能言之有
理,表述有逻辑
性,运用法律法
规准确。
能结合所
学知识又能有
所发挥,观点
正确和明确,
论述清晰,有
逻辑性。
能够结合
教材相关内
容,表述较有
条理和逻辑
性,观点正
确。
不能应用
教材内容,思
维混乱,表述
无逻辑性,观
点错误。
发言态度 积极发言 比较积极发言 较少发言 不发言

课后

补充
熟练地运用
法律法规分析案
例,文字表述流
畅;娴熟地使用
“法言法语”,
分析问题较深
入;能有条理地
理出事实的脉
络,适用法律准
确。
能较好地
运用法律法规
分析案例,文
字表述通畅;
使用“法言法
语”较流利;
对事实认定清
楚,法律依据
较准确。
案例分析
引用法律进行
阐述一般,文
字表述尚通
畅;能使用
“法言法语”;
对事实认定基
本清楚。
案例分析
过于简单,少
于 400 字;运
用法律错误;
文字表述不通
畅,不能使用
“法言法
语”。
5.形成性考核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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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堂讨论:现场讨论的每组讨论人数不得低于 5 人,最多不高于 15
人。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基于网络考核的没有课堂案例讨论。
(2)计分作业:由学生独立完成,教学点教师用百分制评阅。基于网络考
核的形成性考核任务与要求由《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基于网络考核方案》另行规
定。
6.考核要求
形成性考核任务与要求
序次 章 节 形 式 布置时间 提交时间 权重
1 第 1-5 章 计分作业 第 3 周 第 6 周末 25%
2 第 3-6 章 课堂案例讨论 第 5 周 第 12 周末 25%
3 第 6-10 章 计分作业 第 9 周 第 15 周末 25%
4 第 11-15 章 计分作业 第 12 周 第 17 周末 25%
(二)终结性考试
1.考试目的
终结性考试是在形成性考核的基础上,对学生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的
一次全面检测。
2.命题原则
第一,本课程的考试命题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的范围之内。
第二,考试命题覆盖本课程教材的 1--15 章,既全面,又突出重点。
第三,每份试卷所考的内容,覆盖本课程教材所学内容的 70% 以上的章
节。
第四,试题应难易适中,一般来讲,可分为:容易、适中、较难三个程
度,所占比例大致为:容易占 30%,适中占 60%,较难占 10%。
第五,新颁布 6 个月以上的重要法规,在考题中占一定比例。
3.考试手段
终结性考试采用纸质考试和基于网络考试两种手段。
4.考试方式
终结性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
5.考试时限
终结性考试时间长度是 90 分钟。
6.特殊说明
终结性考试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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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终结性考试试题类型及规范解答举例
(一)纸质试卷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
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
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 1802 年( )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
道德法》。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
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
    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C.劳动法律关系对象 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 劳动就业
    ◆简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

1.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论述题(14 分)
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案例分析题(20 分)
2006 年 6 月,张某与某制药公司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2008 年 6
月,某制药公司送张某去某大学培训一年。双方为此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
定:制药公司负担 1 万元培训费,且支付张某学习期间的工资,但学成回公司
后,张某要为制药公司服务至少 3 年。2009 年 6 月,张某培训结束后,即离开
制药公司,并受聘于某外商投资企业。为此,2009 年 8 月,制药公司将张某和
某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被诉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出张某的合同期
未满,不同意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外商投
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辩称,其与制药公司的劳动合同至 2009 年 6
6
月时就已届满,培训协议不应作为合同的内容,因此有权终止合同。外商投资
企业则称其不知张某与制药公司的培训协议,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试分析:
1.本案中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到期?
2.某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需要向制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
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A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
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 ABD
    ◆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2.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
    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简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
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是: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2 分)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
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但这些关系是基
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1 分)
(2)两者的主体不同。(2 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
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1 分)
(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1 分)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
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1
分)
◆论述题(14 分)
答题要点:
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强制性。(1 分)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
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2 分)
2.补偿性。(1 分)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先行缴费,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应依法缴纳保险费,在退休、退职后就可以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退休金。因此,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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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的保险费的返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
性质。(3 分)
3.广泛性。(1 分)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是任何人都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退休、退职对所有人都不可避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死亡者除外),所以,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择和区分。(3 分)
4.社会性。(1 分)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2 分)
◆案例分析题(20 分)
答题要点:
1.培训协议有效。(2 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培训事项。(3 分)本案中,培训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应认定为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补充约定。(2 分)因此,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劳动合同的到期日应为 2012 年 6月。(2 分)
2.本案中,在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劳动合同还未解除的情况下,张某即去其他公司任职,张某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分)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 分)因此,某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看其在聘用张某时,是否知道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培训协议的存在。如果知道协议存在,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4 分)
(二)基于网络考核试卷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
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
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案例分析题(20 分)
四、课程考核的相关内容
终结性考试难度按重点掌握、掌握、了解三个不同层次的要求出题。纸质考核手段的重点掌握的内容约占 70%,掌握的内容约占 25%,了解的内容约占5%。基于网络考核的终结性考试重点的内容请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基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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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对于重点掌握的内容要求按照“能写出和运用”两个层次予以掌握,每一层次都有具体的考核要求。写出即能准确写出各个重要的知识点,如名词、问答;运用即能用这部分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如案例分析题。对于掌握和了解的内容要求按照“能说出和描述”两个层次予以掌握。能说出即能简单地、有条理地说出大致内容框架;描述即能较系统地描写叙述主要内容;这部分对应考核题型主要是选择题。
上编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考核内容及要求:
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劳动法的概念和
调整对象;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地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掌握:
能写出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广义上的劳动法、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客体、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变更、劳动法基本原则等概念;写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地位、劳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能运用劳动法适用范围分析问题。
掌握:
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和机构、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了解:
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劳动法基本原则
的内容。
第二章 劳动就业
考核内容及要求:
劳动就业概述;公平就业;就业服务;职业教育。
重点掌握:
能写出劳动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困难人员、公平就业、劳动法上的就业歧视、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概念;写出劳动就业的特征、国家和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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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掌握:
就业方针、就业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职业中介机构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职业教育的分类和形式、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内容。
了解:
职业中介行政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劳动合同
考核内容及要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
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
重点掌握:
能写出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劳动合同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概念;写出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的作用、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等知识点的主要
内容。
运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或终止劳动的经济补偿标准法律
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的形式和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生效、无效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主要内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以及各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工会与集体合同
考核内容及要求:
工会与职工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重点掌握:
能写出工会法、工会的参与权、工会的监督权、职工民主管理、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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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等概念;写出工会的权利与义务、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作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集体协商的意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关系、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运用集体协商代表的法律保护的规定和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工会的性质、工会的法律地位、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形式、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和保护、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和订立的形式、集体合同终止和续签的法律规定。
了解: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的主要内容、集体协商代表的职责、集体合同的种
类、在履行集体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工会的职责。
第五章 工资和工资保障
考核内容及要求:
工资的概念和分配原则;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工资保障制度。
重点掌握:
能写出工资、工资集体协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奖金、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最低工资的概念;写出工资的特征、工资分配原则、津贴的作用、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因素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运用劳动法关于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和工资保障的法律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企业现行的工资宏观调控制度、工资的形式、奖金的分类、津贴的分类、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最低工资主要内容、保障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法律规定。
了解:
我国工资制度产生和发展、工资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考核内容及要求:
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延长工作时间。
重点掌握:
能写出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广义的休息时间、狭义的休息时间、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探亲假、年休假、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写出工作时间的特点、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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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的特别作用、休息时间的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延长工作
时间的特别规定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运用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标准工作时间和缩短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适用的人员、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关于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了解:
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职业安全卫生
考核内容及要求:
职业安全卫生概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规程
重点掌握:
能写出职业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特种作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职业病的概念;写出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事故调查组的职责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运用职业卫生技术规程关于职业病的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的法律规定、生产安
全事故认定的法律规定。
了解: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立法概况、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基本内容。
第八章 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
考核内容及要求:
特殊群体劳动保护概述;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残疾人的劳动保护。
重点掌握:
能写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的概念;写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残疾人就业保障措施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运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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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残疾人劳动
保护具体内容。
了解:
外国及国际劳动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立法概况、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我国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我国关于残疾人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
第九章 劳动法的监督检查
考核内容及要求:
劳动法监督检查概述;劳动法监督检查的内容;劳动法监督检查的程序。
重点掌握:
能写出劳动法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法执行情况的社会监督的概念;写出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区别、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时的主要权利、劳动法社会监督的特点和种类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运用有关劳动保障监察主体的义务的法律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理解劳动法监督检查概念的含义、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其他行政部门的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劳动法的社会监督检查程序的一般规定、针对违法行为的
监察程序、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程序。
了解:
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意义、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投
诉的程序。
第十章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考核内容及要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
重点掌握:
能写出劳动争议、权利争议、利益争议、个人争议、集体争议、团体争议、和解、调解、仲裁的概念;写出劳动争议的特点、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中专门的调解与仲裁或诉讼中调解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执行中引入支付令制度的原因、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应符合的法定条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运用劳动争议的范围、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应符合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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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条件的有关规定分析问题。
掌握:
劳动争议的种类、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协商程序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的主要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法律规定、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参加人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费用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
了解:
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审理与裁决
的主要内容。
下编
第十一章 社会保障法概论
考核内容及要求: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模式及价值取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重点掌握:
能写出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化原则的概念;写出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掌握: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调整对象的分类。
了解:
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的线条、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类型、社会保障法的价值取向、社会保障法的立法体系。
第十二章 社会保险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社会保险法概述;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工伤保险法律
制度;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
能写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失业保险、失业、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的概念;写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养老保险的特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与联系、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的特点、失业保险的特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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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生育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运用工伤的认定、生育保险待遇的法律规定分析实际问题。
掌握:
社会保险的范畴、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的法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
了解:
社会保险关系要素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的主要内容、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主要内容、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我国现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第十三章 社会救助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概述;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
能写出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法、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廉租住房保障的货币补贴、廉租住房保障的实物配租的概念;写出社会救助的原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原则、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掌握: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资金来源、社会救助法的属性、我国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体系、五保供养制度的基本内容、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原则、廉租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
了解:
社会救助的功能、我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体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然灾害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
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章 社会优抚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社会优抚法律制度概述;我国社会优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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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
能写出社会优抚、死亡抚恤、残疾抚恤、退役安置法律制度、转业、复员、退伍的概念;写出社会优抚的特征、社会优抚的性质、现役军人优待的主要内容、义务兵家属优待的主要内容、残疾军人优待的主要内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优待的主要内容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掌握:
社会优抚的保障对象、军人优抚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士官安置法律制度主
要内容。
了解:
军人转业安置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第十五章 社会福利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社会福利法律制度概述;我国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点掌握:
能写出广义的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公共福利、助学金制度、贷学金制度、奖学金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公共卫生、公共设施、职业福利、专门福利、老年人福利、社区服务的概念;写出社会福利的性质和特征、社会福利作用、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服务的特点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掌握:
我国公共福利的内容、特殊形式的教育福利种类、我国当前的法定职业福利和企业的自主福利种类。了解:我国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老年人福利主要内容、残疾人福利
主要内容。